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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

发布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9 14:41:26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中焙糖协[2011]009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

和谐企业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焙烤行业协会、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焙烤食品糖制品行业(以下简称焙烤糖制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决定,在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将创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职工为本,以实现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利益共享、共谋发展为目标, 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和维权机制建设,以劳动关系和谐促进企业发展、职工权益实现和职工队伍稳定与社会和谐。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负责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承担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三、评审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照章纳税,自觉规范企业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合理,管理规范,有效履行。没有招用童工的行为。

3、依法保障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有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无工资拖欠。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4、企业工会组织健全,有效发挥作用,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企业重视和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按时拨缴工会经费。

5、企业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且程序规范,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履约率高。

6、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厂务公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完善,有解决劳动关系重大问题的沟通协调机制,坚持做好深入细致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没有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

7、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伤亡和职业危害(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加强节能减排和自主创新工作,效果明显。

8、重视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建设。具有先进的企业文化理念和良好环境,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尊重和维护职工精神文化权益,广泛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9、重视职工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具有健全的员工发展和培训工作制度。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比武练兵、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注重培养知识型工人和一线创新人才,职工队伍素质逐年有所提高。

10、职工对本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状况满意度达到90%。

11、首批推荐参选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应为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评审程序
1、企业自评。申报企业应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自评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职工代表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视为自评合格,方可提出自荐申请。
2、省级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审查推荐。申报企业自评报告、申请表、职工代表民主测评情况等材料,经所在省焙烤协会和省产业工会审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优秀企业上报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创建活动办公室。
3、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创建活动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核,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命名表彰企业的建议名单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4、网上公示“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分别在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网站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
5、命名表彰。2011年底在北京举行命名表彰会,对获得“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并在评选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和“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时优先推荐。
被评为“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单位,若发生违反评选条件的重大问题,由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核实后,取消其称号。

五、活动要求:
1、各地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并按评选条件和创建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初审推荐工作,要从严掌握评选条件,严格按程序办事,择优推荐优秀企业,保证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2、请各地行业协会和产业工会,于2011年6 月30日之前,将初审推荐的企业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审批表”(可在www.china-bakery.com.cn网站下载)报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创建活动办公室。

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办公室: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地    址:北京市阜外大街乙22号    邮编:100833
联系电话: 010-68396578  010-68396530
传    真: 010-68396567
 联 系 人:张 帅  王 京
 电子信箱:beikao@126.com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10号  邮编:100865
联系电话: 010-68591305  68591315
传    真: 010-68011601
联 系 人: 宋清洁  严  红
电子邮箱:songqingjie@acftu.org.cn
附件:1、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机构人员名单
2、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审批表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全国委员会
                           
                                                        2011年4月20日

附件1


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机构人员名单


主  任:朱念琳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
王晓峰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主席
副主任:查学明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
周广军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创建活动办公室:
主  任:周广军(兼)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副主任:宋清洁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轻工烟草工作部部长
赵燕萍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成  员:张九魁  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严  红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轻工烟草工作部调研员
        张  帅  中焙糖协糕点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茅金妹  中焙糖协冷冻饮品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王伟明  中焙糖协饼店委员会秘书长
        王  京  中焙糖协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全国焙烤糖制品行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推荐审批表
文件类型: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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