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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管由“垂直”向“属地”转型 事权落实是关键

发布来源:一财网   作者:马晓华 发布时间:2015-06-24 15:03:55

  经过几轮的顶层设计和改革后,有关食品监管体系取消垂直监管模式后效果的讨论,似乎渐渐消声。但在6月15日“食品安全周”论坛上,北京食药监局局长张志宽再一次解读了垂直监管与属地化监管的内涵。

  虽然关于食药监管究竟是要“垂直”还是要“属地”的争论一直在,但张志宽表示:“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实现有效的监管。”

  北京食药监“垂直+属地”混合监管

  “我们曾经垂直管理过,但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总把责任往上推,说他们没有管理手段了,不该承担责任。” 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汪玉凯面对媒体时曾这么说。

  2008年开始,药监系统率先取消了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201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食品监管体系也开始了这一管理模式的改革。

  “一些省直部门取消了省以下垂直管理,很可能会带来地区执法差异。发达省份市场经济相对完善,企业自律性强,执法力量能够有效整合。但对比较‘穷’的省份来说,很可能出现地方保护主义。”一位基层质检执法人员举例说,“比如招商引资企业有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政策’保护,执法部门估计很难秉公处理。”

  该执法人员也表示,经济发达的省份在市、县两级都有着较为健全的质检中心,而不发达地区的市、县两级政府估计不会有较多的财力进行设施投建。如果出现县里的一根冰棍也要送到省级检测的现象,严重浪费纳税人钱粮的同时,产品质量就更谈不上了。

  “垂直”与“属地”监管模式争论之下,北京的一系列举措得到注目。张志宽表示,北京的执法体系是垂直的,但机构建设是属地和垂直并行的。

  2013年8月16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在此之后,全市322个街道、乡镇100%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市级、区县级、乡镇街道同时设立了不同级别的食品安全委员会。

  “整体的班子以及考核是由市局和区县委政府协商任命,所以既发挥了垂直执法的优势,同时也调动了区县乡镇街道一级政府属地责任的热情和积极性。” 张志宽表示,“这个改革时间不长,但充分显示了它的巨大威力。我们利用了100天的时间,实现了三级食品药品体制的改革的全面到位,100天全面履职。”

  张志宽看来,如果单纯靠北京市药监局,没有地方的支持,这一切都是搞不起来的。“322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在北京市城区,得花多少钱才能买下322个办公场所。另外每个所都要配置检验检测设备、交通执法工具,如果全部是由市一级财政解决,是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实现。”

  食品药品监管不能没有“局”

  垂直监管模式取消之后,上一级部门的监管成为了非经常性,而各级一把手成为说一不二的家长,因此会造成“山高皇帝远”的宽松氛围。在收拢与放归之间,如何把监管落实到位,才是最重要的考量。

  北京垂直与属地化交融的模式,使得监管优势得到充分的展现。

  “我们的镇所所长是由乡镇街道的办事处副主任和乡镇街道副乡镇长来接任的,直属机构派驻常务副所长。”张志宽解释,“这个体制落实了食品安全法所要求的属地责任的问题,真正意义上落到了实处。”

  对于部分省份在改革之中把食品药品局“改没了”的情况,张志宽表示实在不能理解。“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药品食品没有局的监管。”

  同时,他也提出食药监管需要完整的机制,而体制的建立需要慎重研究,政府的协调、管理、考核、上下级所有的运行机制的完整化,是落实属地责任的一个非常核心的内容。“事权问题应该搞清楚了再改,哪些东西属于中央事权,哪些东西属于地方省一级事权,还有哪些是区县一级或者地市一级的事权。”

  张志宽举例解释,比如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小型餐饮餐馆就没必要划成中央事权,同样的,药厂、大型食品加工企业等事关系统性风险,它的把控就不是一个省的问题了,而是会影响到全国,乃至可能影响到全世界很多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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