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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发布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15 10:29:28

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9个省、直辖市55家企业生产的80种果冻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883-2005《果冻》、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果冻产品的规格、苯甲酸、山梨酸、甜蜜素、糖精钠、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苋菜红、亮蓝、诱惑红、总砷、铅、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二氧化硫残留量、安全警示语等23个卫生安全指标、关键理化指标和安全警示语标签标识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有13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1、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糖精钠在果冻中不允许使用。本次抽查中有8种产品检出糖精钠。

2、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甜蜜素在果冻中的使用上限为0.65g/kg。本次抽查中有7种产品甜蜜素含量超过标准规定的要求。

3、国家强制性标准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苯甲酸在果冻中不允许使用。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检出苯甲酸。

4、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99-2003《果冻卫生标准》规定,果冻产品的菌落总数为≤100cfu/g。本次抽查中有1种产品菌落总数实测值为1100000cfu/g,是标准规定值的11000倍。

 

果冻产品小常识

果冻作为休闲食品,晶莹剔透、色彩绚丽、口感甜美爽滑、汁感丰富并富有天然水果的感觉,深受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少年儿童的喜爱。

根据果冻的形态,分为凝胶果冻和可吸果冻。凝胶果冻是指内容物从包装容器倒出后,能保持原有形态,呈凝胶装; 可吸果冻是指内容物从包装容器倒出后,呈半流体凝胶状,能够用吸管或嘴直接吸食。

根据果冻的内容物,分为果味型、果汁型、果肉型、含乳型和其它型果冻。果味型果冻是指果汁含量低于15%的果冻;果汁型果冻是指果汁含量不低于15%的果冻;果肉型果冻指含有不低于15%新鲜或经加工的水果碎块或果粒的产品;含乳型果冻指添加乳或乳制品等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其他型果冻指上述类型以外的果冻。

购买果冻时应注意产品的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果冻产品应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等内容。

食用前观察果冻应没有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凝胶果冻在脱离包装后能基本保持原有的形态,组织柔软适中;可吸果冻呈半流体凝胶状,脱离包装容器后,呈不定形状。果冻中添加的果肉或其他食用固体原料应有正常的组织形态。

所有类型的果冻中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即白糖添加量要求在15%以上,这样可达到少添加或不添加甜味剂的目的。含乳型果冻蛋白质要求为1.0%以上,在享用果冻润滑爽口的同时也摄入了由乳制品带来的优质蛋白。

果冻是由海藻胶等加工而成,含有较多的膳食纤维,膳食纤维是一种非常重要并为国际一致公认的功能性食品基料。对少年儿童来说不宜过多食用。

请点击下载查看 :  附件  果冻09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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